90后“Q仔”诈骗得逞,克隆“好友”骗得一百万元
近日,秀洲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网络QQ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一百万元,等待两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被告人阿华和阿贵是两名90后的小伙,都是广西宾阳人,他俩没有正当的工作,整日游手好闲,相聚在一起就靠QQ诈骗为生。
阿华和阿贵每个人都有很多的QQ号码,平日里就用这些QQ随机加一些QQ号,添加为好友之后再通过发送盗号木马给对方,对方点击后就会跳出一个重新登陆的对话框,只要对方重新登陆,阿华和阿贵就能轻松获取对方的密码。2014年以来,阿华和阿贵一直以盗取被害人QQ密码冒充其好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将钱款汇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方式施骗。
2014年7月,阿华和阿贵以同样的方式在家里进行QQ诈骗,通过事先购置的木马程序盗取了昵称为“XX贸易”的QQ号密码,并以该账号及密码登陆QQ,在其QQ好友中查看聊天记录,发现了聊天记录中曾与其谈及汇款事宜的昵称为“XX超”的QQ好友,随后,被告人阿华和阿贵将自己使用的一诈骗QQ信息篡改的与“XX超”的QQ信息一致,并用篡改后的QQ取代“XX超”加入到“XX贸易”好友中,以使“XX贸易”的使用者误信阿华、阿贵篡改的诈骗QQ就是与其有生意往来的好友“XX超”。同时,阿华阿贵再采用相同的方式将篡改信息后的另一诈骗QQ取代“XX贸易”加入“XX超”的好友中,以造成“XX超”同样的认识错误。
同样的QQ头像,同样的个性签名、同样的QQ昵称,不同的是QQ号码后面有着不同的QQ主人,阿华、阿贵作案时同时登陆克隆的QQ,再通过复制粘贴“XX贸易”与 “XX超”之间的聊天内容使得“XX贸易”与“XX超”误以为在与对方直接交谈。当“XX贸易”询问银行卡号准备汇款时,阿华阿贵便用克隆的“XX超”向“XX贸易”提供了银行卡账号。
眼看着大鱼就要上钩,阿贵很是激动,但由于没有当地的银行卡,又怕引起对方怀疑,所以特地向好友阿福借了一张银行卡,阿福也从事这行,二话没说就同意了。“XX贸易”误以为和他聊天的就是“XX超”,便将100万元的货款汇至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骗取款项后,阿华阿贵分50笔将款项通过网银划入事先准备好的几十张银行卡中,随后安排人员取现,事后阿贵分得32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阿贵、阿福在广西相继落网,阿贵归案后,其母亲代为退出阿贵挥霍后所剩的赃款13万元。
法庭上,阿贵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百般抵赖,最终不得不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低下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阿贵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200000元;阿福虽未与阿贵一起作案,但却在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银行账号并帮助转移赃款,同样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 秀舟/文
90后“Q仔”诈骗得逞,克隆“好友”骗得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