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在小区内被弄坏 可向物业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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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映:我是某小区业主,日前将汽车停在小区内,二日早上发现汽车的雨刮被人拔掉,而且还把前挡风玻璃弄裂了。
当天我因有急事没时间等警察来,出门时和保安说明过情况。目前,我已将这辆车送去维修。我在该小区停车属于临时停放,12元/天,不过没有和物业签署相关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向物业要求赔偿?
生活刊记者连线:沈律师认为,这位车主遇到的这种情况,首先该车主要确保车辆是按划定的停车位停车,而不是乱停车;其次,该车主要有保管的凭证,证明车子是交给物业保管的,就可以向物业索赔。
方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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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物品损坏 租户一定要赔吗?
读者反映:我家有一栋房子出租,合同签5年,每年的租金是2.8万元,如果一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则另一方可根据对方责任要求赔偿,但现在租户才住3年,就要求退租。另外今年的租金,租户说好7月1日付给我,但已经到期,租户还是没有付钱,且房子内损坏的门和灯等物品也没修好,请问这样该如何索赔?
生活刊记者连线:沈律师认为,这种租赁纠纷,首先要根据合同来判断,如果承租人超出约定的支付日期未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主张向法院提出起诉,也可以主张请法院解除租赁合同。而损坏的门和灯也要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到底是由谁来维修。因为有时候房屋的维修是出租人来负责维修的,因为如果不是人为故意破坏,出租人有义务提供完整无损的房屋给租户使用;如果合同有约定承租人要维修损坏的门窗,那就是承租人维修。
遇到意外 律师教你如何保留证据
马路上井盖缺失,人车被陷;裸露在路上的电缆,电线杆立在马路中间,影响行人车辆;施工路段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采取措施不足,导致人车受伤……类似这种公共设施“咬”人、伤人的事件,本刊已报道过不少。可明明是被有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所伤,受伤后可能一时疏忽,反而无法证明自己当时的遭遇,这样的情形确实让人有些无奈。遇到类似意外,行人或驾驶员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保留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近日,生活刊记者采访了林律师。林律师支招:意外发生第一时间,报警是最好的选择。
林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是因为这些公共设施留有安全隐患而受伤,作为伤者,如果条件允许,第一时间,请身边人现场拍照或录像留证。如果条件不允许,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如果属于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面,不仅可以初步调查事故原因,还可以保护现场,保存证据。在理赔时,如果是正在施工路段发生的事故,交警的第一手资料往往能证明施工方究竟有无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如果不是施工路段,作为公共设施的管理方或业主,如果是管理监护不到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不是交通事故,属于因公共设施引发的事故,虽然不属于治安案件;但是有流血伤亡的,报警后,民警也会派员到现场处置。民警到现场,可以出具现场勘查笔录,有了这份勘查意见,事故的初步原因会有个结论。对不适合民警处置的事故,民警也会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到场处置。
林律师还特别提醒,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人身侵权的民事诉讼,受伤者一定要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超过1年,将超出诉讼时效,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当然,如果伤者受伤严重一直治疗,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情节,也要注意保留证据,以免过了诉讼时效,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