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跑了,邻居怕麻烦,警方没办法,社区拒绝送孤儿院,南京2名女童最终饿死家中
100天,拯救她们的机会一次次错过
民政局早就该向法院申请
撤销母亲乐燕的监护责任
三个多月中,李氏小姐妹曾迸发出柔弱但足够坚忍的求生本能。邻居、民警、社区和亲戚也都曾作出他们自认为称职的努力。
拯救李氏姐妹的机会被一次次地错过。警察将曾侥幸逃脱的姐姐交还给吸毒母亲;一位担心“惹麻烦”的邻居最终退还了李家的钥匙;社区以不符合政策拒绝将其送往孤儿院。
这起所有人都认为他们付出了足够的关心和努力的事件,最终以两个幼童的死亡结局。
吸毒母亲不管:
常把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
6月21日上午9点,南京江宁区麒麟派出所民警王平元带着锁匠赶到503室门口前,他已经有了不祥预感。
锁匠把泉水新村24幢二单元503的门打开后,一股异味扑面而来。
在没有窗户的卧室里,王平元看到了李氏姐妹已经风干的、幼小的尸体。
503住着的是一户特殊的人家。28岁的男主人李文斌2013年2月因涉毒被判刑半年。22岁的女主人乐燕也有吸毒史。
李家有两个女儿:3岁的李梦雪和1岁的李梦红。她们的母亲,也是惟一的法定监护人乐燕,曾不止一次地将孩子丢在家中外出不归,有时长达四五天。
8月李文斌将刑满出狱。邻居们说,在坐牢之前,两个小孩主要由这位父亲照顾。
从2013年3月份起,社区决定加强对李家的救助。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由王平元联系乐燕,通常是一个礼拜一次。6月17日,王发现乐的两个手机都关机。两天之后,消失许久的乐燕主动与王平元联系要钱。王问小孩怎么样,对方说“好好的”。王平元怀疑,“你明天和小孩在家,我送钱过来。”次日,王平元却没见到乐燕,电话打不通,他知道出事了。
民警没办法:
将逃脱的孩子还给了母亲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们看到,一岁的李梦红躺在床上,3岁的李梦雪则在卧室门口。她似乎想用尽力气打开门,但没有成功——门缝里被母亲塞上了尿布,无法推开。
警方随即立案调查。他们没费什么力气就抓到了乐燕。据说她当时正在一个网吧里。
李文斌被判刑之后,因为有两个年幼的女儿,社区居委会将李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照顾。尤其是在3月份后,更是加大了“救助力度”。这源于一起意外事件:3岁的李梦雪被困在家中四五天后,自己打开房门跑了出来。小区居民们相信,如果不是那次侥幸逃出,李氏小姐妹早就死了。
这一天凌晨五点钟,不知道经过多长时间的努力,李梦雪打开房门出来了。她光着脚、满身大便、赤裸着上身,跑到小区大院里。两个小孩随即被带到附近的卫生院。
一位骆姓护士给两个小孩洗了澡,边洗边流眼泪。她发现除了身上,两个孩子的嘴里也有大便——她们显然饿坏了,将大便当成仅有的食物。
王平元设法找到了乐燕。她来到医院,抱起孩子哭。最终办事民警没有办法,还是把她们还给了吸毒的母亲。
邻居怕麻烦:
拿了钥匙照顾1周后还了
“你怎么能把孩子丢在家里不顾?”3月份的事情发生后,邻居施春香问乐燕。
“我连自己都顾不过来,哪还顾得了孩子?”对方说。
施春香后来渐渐发现,乐燕确实连自己也顾不过来。她不会烧饭、不会洗衣服,“什么都不会”。
一位缪姓锁匠对503的那位女主人印象深刻,2012年,她曾三四次因丢了钥匙而让他上门开锁。
3岁小孩的“自救”事件震动了社区。最先行动起来的是泉水社区居委会。
居委会很快决定对李家进行救济。用王平元的话说,对于李文斌一家生活上的困难,警方和社会全力支持。“钱不成问题”。
救济款每月为800元左右。账单显示,从3月4日发放第一笔救助款到6月8日后乐燕失踪,泉水社区居委会总共给乐燕发放12笔救助款,合计2300余元。居委会还出资为李家买了洗衣机,更换水龙头。据说,在此之前乐燕从来不洗衣服。
后来乐燕给了邻居施春香一把503的钥匙以便需要时照顾2个孩子。但是施春香自己也有两个娃娃要带。有几次,乐燕出去好几天都不回家。施春香的担心加剧。有邻居告诫她:这件事没办法管。普通老百姓惹不起麻烦。一周之后,施春香把钥匙还了回去。“钥匙还她后,我感觉卸下了一个包袱。”施春香说。
孤儿院不收:
她们有老子有娘,按政策不收
在交出钥匙之后,一直到惨剧发生,施春香和小区很多人一样,一两个月里再未见过乐燕。
因为乐燕把孩子关进了那间没有窗户的卧室,并用尿布把门挤住。李梦雪再也出不来,外界也无法听到她的声音。这就是乐燕从上次事件中吸取的“教训”。
最先引起警觉的是李文斌的奶奶丁春秀。她本能地预感到,孙子入狱之后,孙媳妇一天到晚不在家,两个重孙女可能饿死。
丁春秀于是到派出所报案。在报案时,丁春秀还跟警方提出,把重孙女送到孤儿院,对方让她去找社区居委会。她于是找到社区书记,恳请对方“做做好事,把两个‘小把戏’送进孤儿院。给她们一条活命”。对方回答:她们有老子有娘,孤儿院不收。
丁春秀辩解道:娃娃是有老子有娘,但老子关在牢里,娘从来不管孩子。还不和没老子没娘一样?
没有人听她的话。
悲剧发生后,有人感慨,假如当时乐燕和李文斌一起被抓,两个孩子也不至于死掉。
王平元认为自己已经尽到责任。作为片区民警,他不可能亲自照顾孩子。一个礼拜去看一次,工作量已经比较大。面对孩子死亡的现实,王平元很是沮丧:“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努力,最后却是这么个结果。”
亲戚当中,惟一没有抛弃李文斌一家的,是他的外婆王广红。但她始终没敢要一把外孙家里的钥匙。她担心惹来麻烦,“她会讲家里少了东西”,会赖她。
警察将曾侥幸逃脱的姐姐交还给吸毒母亲;一位担心“惹麻烦”的邻居最终退还了李家的钥匙;社区以不符合政策拒绝将其送往孤儿院。
律师:质疑当地不作为
专家:政府有责任干预
民政局早就该向法院申请
撤销母亲乐燕的监护责任
26日,来自北京、山东、河南的五位女律师向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街道办、公安局、妇联等四部门分别邮寄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四部门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长期关注吸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问题,“乐某有吸毒史,且长期不在家,在这种情况下不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现行法律,监护人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和个人申请,法院可以剥夺监护权。但这个规定却屡遭执行力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时由亲属、父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担任监护人。但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因为具有监护资格的单位一般不会主动起诉;即使启动了,如果父母监护资格被撤销,谁来养的问题也会困扰法院。
“这件事不仅父母有责任,政府也有责任。”姚建龙说,国家对于儿童有最终的监护权,对于那些父母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职责的,政府有责任去进行干预。 综合央视、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