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恩令”说到“富二代”
在财产继承制度上,从整个世界来说,既有“长子继承制”,也有 “诸子均分制”。
中世纪的欧洲,家产均由长子继承,其他子女必须自谋生路,如鸦片战争期间来中国打仗的英国军人很多都是弟弟士兵。中国的“诸子均分制”,则随着一代又一代均分家产,前辈所创造的大家业,变成不起眼的小家业。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长子继承制”,有利于贵族的产生和推动非继承者的奋斗精神;“诸子均分制”,则助长了“等、靠、要”的懒惰思想,后辈的日子越过越穷。
中国最早的“诸子均分制”源于公元前127年汉武帝的“推恩令”,其目的是削弱诸侯势力,强化中央集权。
汉高祖刘邦在开国初期,错误地接受了秦始皇不封同姓王失去国家政权的教训,大封同姓王,试图以刘家子弟为屏障,确保汉王朝的长治久安。结果适得其反。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可以推恩将自己封地分给子弟,由皇帝授予封号。
汉武帝让诸侯王多多分封子弟,王国的封地也就在无形之中被他们自己不断分割,越分越小,以至于任何一个刘氏王国都没有力量与中央政府抗衡。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治国指导思想后,进一步把“诸子均分制”推向全国,民间家族土地也越分越小,普天之下皆为小农。
本来今日的中国民企也会走上越分越小的类似“诸子均分制”之路,但是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家庭人口普遍比较少,传统“诸子均分制”产生的严峻问题并不突出。如果像民国年间“企业大王”刘鸿生那样拥有11个子女那就会麻烦多多了。
即使当代民营企业家子女不多,也有一个继承和传承问题。对于创业的企业家来说,把孩子培养成管理者是早有准备的。如民国年间的刘鸿生一生引以自豪的是两个投资:一是投资工矿企业,二是投资子女教育。他把11个子女分别送到英、美、日三国留学,4人留英,4人留美,3人留日。而当代中国民营企业家,都会忙三件事,一是奔波企业发展,二是与政府打好交道,三是关心孩子教育。
“富二代”成为管理者,拥有不少有利条件,但是,第一代致富者所处的是一个特殊时期,当时市场经济不健全,只要胆子大,钱来得就快。今天,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完善,所遇到的形势和原来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富二代”不具备相关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就不可能领先;二是第一代致富者在创业之初吃了很多苦头,大多不愿意让子女吃苦。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富二代”的开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