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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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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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旧金山对日和约》。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二战中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主力、也是在抗击日本侵略中付出牺牲最大的中国,却因为美国的阻挠而被粗暴地拒之门外。9月18日,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严正指出旧金山和会是一次片面的会议,中国拒绝接受和约的合法性。条约共7章27条。主要内容有: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库页岛、千岛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交美国“托管”等等。

  《旧金山和约》、《日美安全条约》和《日美行政协定》,于1952年4月28日同时生效。上述条约和协定宣告了美国对日本全面军事占领时期结束,日本取得主权国家地位,确立起以军事同盟为基础的日、美特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