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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不怕血腥气”,一般认为是指某人心狠手辣。而人都敢杀,此人一定胆大包天不怕死,也似乎是逻辑推理必然的结果。
真这样吗?其实未必。
想当年燕太子丹派荆轲刺秦王,给他找的助手秦舞阳,恰是十二岁就杀过人。谁料到,刺秦的行动就败在了这小子身上。却说那天秦舞阳随荆轲上殿,见到秦王威仪,宫禁森严,秦的脸色都变了,亏得荆轲巧言掩饰,才使得秦王没有生疑。结果秦舞阳留在阶下,由荆轲一人上前献地图,虽图穷匕现,但终因缺少帮手,功败垂成。
太子丹他们都以为秦舞阳小小年纪就敢杀人,肯定不怕死。其实是混淆了矛盾双方主客体的关系。杀人者,是要致对方于死地,特别是滥杀无辜者,死亡的阴影是他强加给别人,而非自己面临威胁。正因为命不干己,所以才胆大妄为,而一旦“犯着自身”,利剑悬在了自己头上,秦舞阳之流照样会腿脚发软面色煞白。
此理恐怕适用于诸多场合。别被一些人花俏的言行所蒙蔽,要想一想他大义凛然的言论和行为,是“手电筒照人”,还是伤筋动骨对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