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啊,你什么时候来结案
碰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听律师支招
本报记者 张炜利
以往,本报路路通热线接到的都是车主或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行人的投诉。上周,记者意外接到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我真的很困惑,想问问你们记者有没有什么办法。”细细一打听,困扰这位保险公司员工的,是有钱赔不出去!这是怎么回事呢?且听他细细道来。
“我们的客户,也就是车主,一般还是热心人多。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往往会第一时间抢救伤员。他们以人为本,伤员送到医院,往往是需要多少钱就付多少钱。可是,一旦伤者康复出院,如果跟车主就赔偿问题谈不拢,或者有的人就是怕麻烦,不愿意去交警处将事故处理掉,不愿意来保险公司结案,车主就没法向我们保险公司理赔。像这样的情况真的不少,有些案子甚至拖了好几年都没了结。其实我们也很想把钱赔出去好结案。你能不能帮忙想想看,有没有办法?比如,车主作为侵权方,可不可以起诉受伤的受害者?”
这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还举了个最近的例子:有位70多岁的老大爷,被车撞倒后,车主赶紧将其送到医院,不仅垫付了全额医药费,考虑到老大爷没人服侍,还出钱给他请了护工全天护理。可是,到现在老大爷出院几个月了,迟迟不愿意来结案。“虽然有医院的发票、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等,我们也可以理赔结案,但对方不来签字,我们要承受很大的压力:这么大年纪了,万一老大爷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家属一口咬定是车祸造成的,到时候客户、家属找上门来闹怎么办?”
记者就这个问题请教了中国交通事故律师网创始人、六和律师事务所王旭东律师。王律师说,如果以车主的名义起诉受害者来理赔,这样的官司他这么多年还没听说过。他认为保险公司的担忧不无道理,如果受害者没有签字认可,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车主,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万一回头受害者提出新的证据要求更多赔偿,车主就很难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了。
针对这样的情况,王律师提供了几个解决方案:
等到受害者诉讼时效过去以后再理赔——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出院终结治疗后一年。如果受害者康复出院超过一年,既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仍然拒绝调解,保险公司和车主就可以凭掌握的证据理赔,不用再担心后续麻烦。
不过,现实中不排除有些伤者,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隔段时间就以伤势复发为由,去医院看个病,使得医疗迟迟不能终结——对于这样的情况,律师建议车主,千万别有求必应,伤者拿来一张发票就给他一笔钱,最好是垫付其实际治疗费用的80%,让其本人也承担一部分,这样,为了拿回他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对方就不会故意拖拖拉拉不来理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