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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仲裁公告 浙江苏易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4)杭仲02字第413号申请人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浙江苏易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委萧山分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于2024年11月29日14点30分在本委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萧山区社会治理中心6楼604室,电话:0571-88302773)。特此公告。杭州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遗 失
遗失市场公司所开具的编号009096的500元押金单声明作废。
仲裁公告 朱柯南/柴丽娅: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677/680号申请人浙江融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中介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2:30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88029217)。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仲裁公告 周国明/何海东/赵建兴/项斌良: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4)杭仲03萧字第532/533/535/536号申请人杭州市拱墅区双圣珠宝店(经营者:侯正江)与你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837号五楼,电话0571-
88029217)。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遗失合同编号:旭预字(2009)第123号,收据编号:0014952、0014955,房号:余杭区闲林镇闲兴路18号旭峰项目9幢3单元401室,承租人:姚祖荣,房屋面积:68.34平方米,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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